來源:艾米科技 瀏覽:
次 2017-10-6 22:10:58 |
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2017年10月1日以后,凡持有《食品攤販登記證》《小餐飲備案證》的經營戶,將不得再從事網絡訂餐服務;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網絡訂餐服務。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呼和浩特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對轄區內網絡訂餐情況進行摸底排查,徹底摸清轄區內入網餐飲業的底數,建立健全網絡訂餐監管檔案。在加強日常監管的同時,對含網絡食品經營的商戶嚴格審核,對條件達不到標準要求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堅決不予許可,用嚴格的準入制度降低食品安全風險,杜絕食品安全隱患。 在此基礎上,市食藥監管部門將重點對入網餐飲業的許可證照、經營品種及數量、加工場所、貯存場所、衛生狀況、結構布局、設備設施、送餐時間、送餐工具、外賣品種等進行監督檢查,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并加強與工商、通信、公安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加大聯合打擊力度,嚴厲查處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未對入網餐飲業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照,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等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無證從事網絡訂餐的經營戶。 規范第三方運營管理。通過檢查、備案、約談,督促第三方平臺履行食品安全職責,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網絡配送訂餐經營者的線下比對核查工作。 據介紹,10月31日前,全市網絡訂餐配送公司配送人員全部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實現“四統一”管理,即統一服務標識、統一上崗服裝、統一容器標準、統一配送流程。并把配送員聘請為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同時,市食藥監局將通過微博、微信、QQ群等,加大對網絡訂餐食品安全的宣傳和引導,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增強網絡訂餐配送單位的自律意識,守法規范經營,確保網絡訂餐配送食品的安全,營造網絡訂餐食品安全監管的社會共治格局。
來源:內蒙古新聞網 |
|
|
熱門業務 |
 |
|
新聞·資訊 |
 |
|
案例展示 |
 |
|
|